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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uary 20

    看到一篇剖析很深刻分析很详尽得帖子,与关注《无极》得人共享

    评论:纵观无极,且论无欢

    http://ent.sina.com.cn/2005年12月20日11:41 新浪娱乐

      12月14日晚9:30,当我被蛮横的友人外拖内拽着跌跌撞撞地离开恋恋不舍的影院时,门外零下2度的寒风拂面而倾,我缩着脖子激灵灵打了个冷战。一路上,皓月当空,星斗映月。我和友人有一搭没一搭的东拉西扯,顶风谈笑,只是绝口不提几分钟前才看过的电影。终等稍理出了个头绪,彼此相望时,却无奈地已到了要分道扬镳的时刻。

      我拖着穿得略显臃肿的身影抖缩缩的回到家倒头就睡,奇怪的竟一夜无梦。只是当

    凌晨四五点,那个一向嗜睡的我从床上幽幽转醒时,这才霍然发觉今早反常的一切皆因昨夜那场令我身心俱疲的电影——无极。

      于是,思绪不受控制的跳跃着回到了那短短的没有时间没有空间的世界里,七点起床前的我就这么望着头顶上苍白的 天花板愣愣地发怔……

      无极的故事源起一个馒头,一个从死人手里掰开的发了硬的馒头。

      死尸堆积弥漫着硝烟树林里,一个男孩带着嘻皮笑脸的神色对着被他吊在树上的女孩说:“这天下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父王的,你们生是我父王的人,死是我父王的鬼,所以你们也是我的。但是,如果你做我的奴隶,我就放了你,把馒头给你。”从这里不难看出小男孩因他特殊的身份从小过着不需努力与付出就可以得到一切理所当然般的生活,但这一次也是他第一次想靠自己的双手来夺取一件东西——那就是一个奴隶。

      “你放我下来,我就答应你。”小女孩毫不迟疑的如是说着。

      小男孩坚定的如是信着,高高兴兴欢欢喜喜放下了她,因为他终于得到了这个小女孩。

      可他刚建起的一颗信任的心却在小女孩用一具头盔狠狠地砸上他的脑门时碎裂了。

      当树林里回荡起孩童近似诅咒般的话语:“我一定不会饶了你!我一定不会饶了你!!”和仍旧毫不迟疑的向前穿林而过的脚步声时,其实命运之轮就已经转动了。无论之后是否有小倾城与满神之间那笔关于小倾城可以得到世间一的切,最强的男人的宠幸,却一生无法得到真爱的交易,至少小男孩他所追寻的一生就已经注定了。

      他所追寻的就是一个奴隶,一个承诺,一份信任。只是他并不知道,他对承诺的理解其实从一开始就已经是扭曲的,因为事实上并不是那个小女孩骗走了他的馒头,而是他先抢走了那个小女孩手上的馒头。

      相信没有人会忘记,在一片绿地中,光明用133纹钱像谈论天气谈论畜牲一般买下133个(包括那名奴隶的首领在内)奴隶时的那一幕。而那群被他买下的奴隶的价值就是被赶进那个马蹄形的山谷将那群发了疯的犏牛引导进敌方的阵营。可光明却还口口声声说着“我光明不杀无辜的人”,所以若论残忍光明不失灭了雪国的无欢,可能有过之而更无不极。因为前者是伪君子,后者是真小人。当结尾处无欢手捏馒头对着倾城愤怒地说“是你,毁了我做一个好人的机会。”对着光明说“只要你够坏,天下所有的东西都你的。可惜你不够坏”时,至少从这里可以看出无欢虽然活在他自己的世界,可他对好坏的标准及他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很清楚的,不像前者满口经纶却骄奢淫逸。

      群牛大战后,昆仑原先的那名主人死了。于是,昆仑奉光明为主人。记得光明问他为什么要跟着他,并奉他为主人。昆仑答跟着他有肉吃。很原始的欲望,却也很淳朴。

      由此不难看出,无极里的奴隶是像牲口一样的,只要你能赏他一块肉,他就能对你死心塌地。

      所以,要一个奴隶是何等的容易,或一纹钱或一块肉,都足矣。

      而那名大军在握,权倾天下的另一方霸者——北公爵,他要一个奴隶有何难,要一个奴隶的命更有何难?然而,他却劳师动众地带着那件附着魔力且一朝穿上脱下后便会灰飞烟灭的黑袍和他的冰雪大军来到了雪国——一个传说中跑得最快的种族。

      黑袍被静静撑在架上,他对着那群被他捆作一堆的雪国人问:“你们谁愿意做我的奴隶?”然,无人应他。

      “你们这些冷酷无情的人我从万里之外赶来,你们竟没一个答应我的请求?”说着这样悲怆话语的他,却并没有想过是谁先践踏了他们的家园,是谁先捆住了他们,是谁在近乎威胁的请求。

      就在那白衣红带绑额的人群里,无欢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就如同当初他孩童时所遇到的那个小女孩一般有着一副清冷冷的表情,他一直都在寻找着的那个女孩。

      面前的她与那个她重叠着,恍若一昔间又回到了那记忆中的从前,无欢神情略有恍忽地静静在她跟前跪下,声音有些颤抖,甚至还有些恳求着说:“你愿意穿上黑袍成为我的奴隶么?”这话就如同当初他对那个小女孩所说的那般,只是在经历了一次的“背叛”后,他已不能也不敢再轻易相信他人。于是,那件黑袍就成了可以绑住她身心的枷锁,同时也是他自己的枷锁。

      只要她再敢背叛,那就——只有死。

      他伸出手指轻轻抚上她的唇畔,他想从她口中说出那一声回答。然,他又一次失望了,只听得有什么“刷”的一声拂过他了他的面庞,随即在他颊上留下四段小小的爪痕。他的表情怔了怔,那是一把玉角的小梳,正执在他面前的那名没有任何表情的小女孩手里。然,这一记也终让他清醒。背叛就是背叛。有第一次的背叛,就定还会有下一次的背叛。

      他已给过她(倾城)机会,他也给过他们(雪国人)机会。没有人知道他不带任何神情的脸上,暗沉的眸子中究竟掩藏着怎样的愤怒。只是当那些浴着火的箭纷纷射向那群雪国人的时候,他心底的愤怒便已悄悄地泄露了。

      静静看着张张因灼伤的疼痛而扭曲着的脸,聆耳听着雪国人死前发出声声哀鸣,无欢淡淡却又欣然地笑着,嘴里喃喃:“你们是多么无情和残忍的种族。”如果有一人肯屈身站出来成为他的奴隶,或许其他的人都不会死罢。只是这群对自己的生命都尚可以毫不珍惜的雪国人,又如何会去理会身畔亲人、同族们所发出的惨叫之声呢?世间最无情、最残忍的种族,还真是非他们莫属呢!因为,在他心底是那样的坚信着:穿上黑袍的那个人可以得到生存,而他可以得到一个奴隶,那是一场很公平的交易。可是他却不曾想过,他并没有权力去主宰他们的生死,更没有权力去以此要挟,那本就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

      就当他以为他寻找奴隶的计划又要再一次的落空时,从惨痛遍野的人群里突然冒出个声音:“我要穿!我要穿黑袍!!”可惜,晚了。当愤怒之火燃起,惟有灰烬才可以将它扑灭。

      于是,一桶油烧在了那个雪国人的身上,无欢淡淡地说:“要穿,就跑吧!”因为,他刚刚还“称赞”过他们的无情与残忍。然,眼前的这个雪国人却让他那颗向来多疑的心又小小的作遂起来:他会是雪国人么?

      只见火苗灼烧着那名雪国人的全身,随之一个火球在冰天雪地里以过耳于隙的速度飞奔着——那是传说中惟有跑得最快的雪国人才应有的速度。

      于是,无欢相信了,相信他是个雪国人。他手里擎着那件黑袍给那个因不断迎风奔跑而被火烧伤了大半的雪国人披上,看着他被黑袍的魔力侵噬,他发自内心地笑了,对着已成为他奴隶的鬼狼笑着说:“我相信你是个雪国人,而且还是个怕死的雪国人。”因为,惟有怕死的人才不会脱下那件黑袍,才不会背叛他。此刻,只怕是他这么多年来自那次事后第一次如此真心开怀的笑罢,且他的笑中带着狡黠,就像个终于得到了自己心仪的玩具般开心的小孩。

      因为,他终于得到了一个不会“背叛”他的奴隶。

      尽管如此,但童年的那桩往事仍如梦魇一般缠绕在他的心头,令他耿耿于怀。于是,无欢带着他的军队从北寒之地足足走了一年来到王城,他要夺回那个当初骗了她的小女孩,现在的王妃——倾城。

      但若想夺回倾城,他就必先战胜保卫王的常胜将军——光明。

      可无欢他打从一开始就老谋深算的预料到没有哪个王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他的王位他的王权。所以,这一仗倾城对他来说是囊中之物,而且他可以兵不血刃,不费一兵一卒。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那一袭拖过重重宫庭的长长裙摆,任谁都曾误以为是倾城身上所穿的一袭罗纱上所飘出的裙摆。北公爵——无欢就是这样以令众人绝倒的姿态从影片开场华丽登场。

      因为这一战对他本人来说本就是一场如探囊取物般挥军城下的“时装”秀。(纵观古今中外,相信谁都不曾见过有会穿戴的足可跳孔雀舞的样子领军打仗的人物。然,这一次,我却看到了,尽管无欢自卑,可他又极度的自负。)

      当倾城站在城顶上对着无欢的军队脱去一层又一层的外衣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放下手中的兵刃缴卸投降。然,只有无欢他似有所料地看着眼中的这一切,眼神中丝毫没有作为一个男人所该有的欲望。他任着倾城命悬城顶,却不加阻止。

      那一刻,在他的心底怕是如此想的吧。倾城,先是背叛了他,现在又背叛了王。还真是应验了他心中“有第一次的背叛,就定还会有下一次的背叛”那句话。之后,他又将背叛谁呢?不过,一定不会是他,因为之前他想让她成为他奴隶的想法已随之荡然无存。

      他这样想着。突然,一剑穿胸,王毙命。身穿鲜花盔甲的大将军“光明”竟冒着叛逆的罪名杀了王,而他这样做的理由竟只是为一个女人,一个名叫倾城的女人。见此一幕,无欢心底愕然了,因为他清楚的明白若换作是自己,他决不会这么做。所以,这一仗看似是光明输了,但其实是他败了,而且败得彻底。于是,他又成为了他自己心中那个只要有光明在,就绝对会是个二流货色的爵爷。此时观众看着他戏剧性地伸出竖起拇指的金手指,影院中爆笑如雷。

      当“光明”甘心跳下了悬崖后,倾城被无欢关进了鸟笼。

      倾城,正如她的名字那般,她太清楚她对于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于是,她又抛下刚刚还在城顶上说过的“我这辈子决不会再和别人好”的那句誓言去煽情的情挑无欢。虽然,她是为了想杀他才如此做。但在无欢的眼中她却是又一次地背叛了,只是她这次所背叛的对象却是她自己。无欢状似怕死的睨着正抵在他喉间的刀锋对着倾城轻声颤说着倾城她这一生都摆脱不了、注定了的命运。

      匕首在抖,人在颤。无欢女气般的话语很低很细,却声声入耳。那种轻浅浅的怜悯正撕裂着倾城的心,执着匕首的手已下不去了,因为眼前这个正不断轻声说着刺人心肺话语的男人就好像是她的心从她的胸膛中跳了出来在跟她对话般。一切崩溃了。

      当倾城哭倒在笼内之时,无欢已站在笼外,刚刚小丑般怕死的神情不复,眼眸里清澈如水,话里却有着不带丝毫温度的深深鄙夷:给她穿上。记得鬼狼那件黑袍他是含笑亲自为他披上的罢。因为在他的眼中,倾城早已没了可作为他奴隶的资格。

      所以,他只是让倾城穿着那件千羽衣,把她关在了巨大的笼中,把她当作一只金丝雀般地欣赏,出于一个男人对漂亮女人的价值观。所以,我觉得无欢与倾城之间并没有爱,至少目前为止,没有。

      光明在昆仑的帮助下带着倾城逃脱了。

      可能是想试探一下自己心中长久以来的偶像吧。于是,知道事情真相的无欢,设计让光明的原手下也先(不知名字对否)去劝回光明。

      静静的廊道里,马蹄声嗒嗒而来。一身意气风发的光明竟真如他所想的那般丢下了一手保护的倾城,领着从他人手中所得到的战功(抓住了无欢)回到了王城。被吊在半空的无欢突然睁开双眼说了一袭因脖子被勒导致声音紧窒却更显阴阳怪气的话后,蓦地从空中落下,说:“你上当了。”不知大家发现了没有,那个无欢他每次出场的讲话声都是或软言软语或阴阳怪气,但在全剧中他却有四处是用很正常的语调说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而这里的这一句就是。虽然他的眼神没有泄露他心底的失望,但他的声音却已出卖了他。就如同他对倾城说“给她穿上”那句话时,用的好似也是这种语调。

      无欢每次出场都用或很文绉绉的话语,或很扭捏做作的姿态掩藏着本属自己所最真实的一部分,包括他的眼神。故看过影片的人对于谢霆锋所饰的无欢的评价好坏参半,有人认为传神,有人认为颇嫩。但是,作为剧中唯一的反派(虽然我并不认为这个角色有多反派,反倒是极具深意),他绝不能学正角如昆仑那样用清澄深情的眼神去演戏。因为若用那种昭然若揭的阴狠眼神去视人,只会让观众连心思都一并读了去,那这个反派就是极其失败的。所以,无极里的无欢才会通篇给人以飘乎不定又捉摸不透的感觉,因为这个无欢本身就生活在由他自己所刻划的世界里。

      鲜花盔甲,好似只要成为鲜花盔甲的主人就可以常胜。但当无欢得到那袭盔甲之时,只怕没有人会相信他并不是要将之占为己有,他只是要用它来设一个局,一个可以折磨倾城,颠覆光明,摧毁昆仑的局。

      昆仑是雪国人,鬼狼也是雪国人,昆仑需要盔甲来救光明,鬼狼便为其去偷盔甲。

      摆放着层层绘着云雀的屏风暗室里,无欢穿上了鲜花盔甲,尽管他老早就为那副盔甲选好了主人——昆仑。可他却还是要悄无声息的设计试探骗诱鬼狼。

      忘不了那响彻在层层叠叠蒙蒙胧胧的屏风后面无欢那笑得近乎于洞息一切却又略带自嘲的狰狞笑声,忘不了鬼狼在听到无欢声声大笑着说他是怕死鬼时,那柄抖颤颤地握在鬼狼手中泛着幽幽青芒的蛇形的剑。

      当昆仑出现,救出无欢金手指下的鬼狼,并不费吹灰之力制住无欢说若不给他盔甲就要杀了他时,无欢竟又似懦弱地媚笑着脱口而出:“它,本来就是你的。”

      盔甲捧在了昆仑手中,黑袍仍穿在鬼狼的身上。在他俩的身后,一身白衣的无欢站得笔直傲然地对着鬼狼说:“你是要袍子,还是要盔甲?”“要袍子活,要盔甲死。”可是,鬼狼那刻的眼神中好似已没了对死亡的可怕,当鬼狼正对着昆仑准备说话时,无欢终于再也捺不住地咆哮而出:“把袍子还我!!”(此处为正常语调)其实,早在他的下属向他报告昆仑与鬼狼一同失踪(回到五年前的雪国),徒留下鬼狼身上黑袍的一角时,无欢就已经闻到了他会遭“背叛”的气息,因为那个怕死的鬼狼竟会让他那袭一离开自己身体就会灰飞烟的黑袍划破一角。于是,我们就看到了那个端着黑袍的一角静静出神的无欢,看到了那一角黑袍被无欢掷上灯具扑籁籁燃着的有如冥火般青色的火苗化为灰烬。看到此景不由得让人回想起那根从昆仑手中掰出的,被无欢随手丢在红红火炉里的沾血羽毛。(那个……掷跟丢?嗯,感情指数应该差很多吧。)

      不知是否有人注意过那一段:无欢飞扇,手起手落间将他的一干属下全都快杀尽时,他浅蹲在地,手中折扇不染纤尘的展开着,口中却是在说着:“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了他们么?”“因为他们弄脏了我的扇子。”然,素白扇面上的那滴血却是他在说完这句话后才悠悠落上的,准确说来是无欢自己去接住了那滴血。无欢为何会如此做?直到昆仑不在场,他身边只剩鬼狼时,他才自问自答的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杀了他们的吧?我会让事情弄假成真。”因为,所有人都认为是光明杀了王,但真正杀了王的却另有其人,那便是昆仑。现在知道这件事的除了无欢,就只剩下昆仑他本人、还有鬼狼了,其他知情的人都已死在了他的扇下。而他自负的个性是绝不会允许旁人知道他会输给一个奴隶的,但是鬼狼例外,他并没有杀了他。所以,在我看来无欢其实是信任鬼狼的,至少在那时他相信鬼狼会因怕死而不会背叛了他。

      只是,最终的结果也正如他预料中的一样,鬼狼选择了自己认为最有尊严的死亡方式。

      光明,这个长久以来一直被人崇拜着的名字,就连无欢也一样深深地对他崇拜着。只是霸主一方的他对光明的崇拜却是从不加掩饰的。当昆仑穿上鲜花盔甲与倾城齐齐站在光明面前时,光明害怕了,因为他怕倾城知道真相,知道他骗了她,他并不是那个杀了王并救了她的“光明”。所以,在当昆仑与倾城异口同声的说出是昆仑杀了王的时候(虽然是这两人套好的说词),光明竟一味的承认着说是他杀了王。要知道承认杀王,便是承认逆谋,便意味着死。见到这样的光明的无欢,仿似又让他看到了那个长久驻在他心目中所崇拜着的光明,尽管之前他已对他失望过,但无欢还是毫不犹豫的当着众元老们的面,对着光明不染纤尘地跪行着大礼,向着罪人光明。

      电影看到这里的时候,静静的影院突然爆出轰笑,此起彼伏。就连我也同笑着的所有人一样都因他此举而愕然。无欢把光明一干人等整得如此之惨,却又能眉毛都不眨一下地向着天下人优雅的说出:“大将军,我崇拜你,你是我的偶像。”可在他眼里闪着的是电影放映到现在从不曾出现过的明灿灿的光,就如同长久以来一直黑暗的心里突兀地窜入了一抹光明,一抹由大将军光明所带来的光。我的心没来由地抖着。这就是无欢。阴阳怪气,邪佞奸诈,自闭阴霾,其实却又有着很真实一面的无欢。

      不出无欢所料,元老们审理的结果很简单。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奴隶能杀得了王,光明杀王倒真的是弄假成真了,只是倾城终于知道了此光明非彼“光明”。这局无欢胜。

      海棠花树下,命运抉择的时刻。

      镜头很跳跃,隙过无欢张张时而流泪,时而悲戚的脸。

      有人说这里的情节设置的太突兀,无欢哭得有些莫名奇妙。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喃喃呓呓般摇摆不定的语气,近似从喉咙里挤破而出的话语,无欢细细诉说着他小时候被倾城所骗的一段往事。与其说他是在说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听,还不如说他是在说给他自己听。因为,这是没有人知道的秘密,一直深藏在他心底的秘密,可能就连当事人倾城都已忘记了吧,可这却成了他这一生的梦魇与心魔,自己一直都不敢碰触的部分。

      当无欢问光明为什么哭,光明回答:“我被你感动了,因为你永不放弃。”

      无欢对着光明说:“我一直有一个愿望,想让你穿上这件黑袍子。”乍听之下让人昏蹶,无欢竟执念至此。可是,他并没有说是现在,也没有说此刻。因为,他想让光明穿上黑袍的那个想法应该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吧?当那个心思敏感的无欢在见过鬼狼自己选择脱下那一身黑袍灰飞烟灭后,你难道还会一相情愿的认为在他的心中还会坚守那个只要穿上那袭黑袍就定不会背叛他的想法了么?不会,当然不会。

      可是,光明如愿的骗过了无欢,跌跌撞撞地来到黑袍旁。然,却是一剑刺向无欢。剑尖挑过白衣,无欢睨着身上的剑尖眼里闪过的是一丝明显的错愕。在他心底其实有那么一刻是选择相信光明的罢,虽然很短暂如转眼云烟。

      当光明用绳索勒着无欢的脖子,无欢用刀架上倾城的脖颈时,“我们同时放”这是无欢与光明之间的承诺,一个真正未被扭曲的承诺。僵持不下的两人中,无欢首先松开了手中的刀。他先松开并不代表他怕死,若他怕死就应该抵死用刀架着倾城的脖子;但也可能就是因为他怕死,怕倾城在光明心中没有足够的份量,所以他才会先放下手中的刀,可是这有可能么?手中若无兵刃,无欢必死无疑。

      无欢手中的刀松了,可勒着他脖子的绳索却只是越发的紧了,身后的光明大喊一声:“我勒死你。”纵身后越,手中已无兵刃的无欢却适时的从椅上抽出一把暗藏的刀,插进了光明的胸膛,对着满脸不可置信的光明的眼睛悲怆地说:“我们谁也不信谁。我们谁也不信谁。”见此情景,我惟有感叹:无欢他奸诈如斯的背后,已经历了多少对他人信与不信的挣扎。当光明在黑袍旁向他刺出那一剑时,无欢心底所追寻的一切其实早就已经幻灭了。说着“我们同时放”的他,其实只是了然于胸的在心里默默悲哀着吧。

      世间个人本独体,我们每个人在去信任一个人的时候都是具选择性的吧?但当无欢说着“我连自己都不信”时,他已注定无从选择,他也没得选择。

      纵观无极,且论无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光明与无欢其实是一类人,他们都“知人善用”。记得,光明对着昆仑说“你们奴隶怎么总是跪着趴着的?”昆仑答“因为你们是我的主人。”光明说“今后你说不用趴着了。”昆仑问“主人你要我做什么?”当时看着这段对话情节的我还满心欢喜的以为光明会很有人性的说“你们应该站着做一个人。”结果光明的回答却让我心寒“你应该跑。跑得飞快。”呵呵,这的确像是那个在看过牦牛谷大战中昆仑的速度后的光明所应该说的话。是啊,奴隶怎么有资格站在主人的身边?!能让你不跪着趴着的半蹲着恐怕就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吧?!更何况现在可是胸襟博爱的让你跑呢!!所以才会有之后光明叫昆仑去救王的那一幕吧。

      而无欢也曾对鬼狼说过“我要你作我的杀手。我要你杀谁你就杀谁。”是啊,一个无情残忍又怕死的雪国人,作杀手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因为无情残忍,便可以做一名很好的杀手;因为怕死,故死在刃上的就只会是他的对手而不是他自己。

      无极的结局里,好似人人都有收获。鬼狼生前懦弱,在死时却得到了尊严;昆仑虽为奴隶,没死的他却得到了自由;光明生前骄逸,死时却体验到爱情,也因感动而流下了伤心泪(虽然这是他要骗过无欢所耍的把戏,但是我们又如何能否认他并不是真的受到了感动呢?);倾城注定得不到真爱,却有一瞬间她也得到了;满神这个无极世界里唯一的神祗,胜了与光明的赌局,也得到了光明那颗所流下的相思泪。可是,唯独无欢,他一无所获。我只能说无欢他是何其幸,又是何其的不幸。他终其一生都只是在为他人作嫁衣裳,承诺,信任,爱情,友情通通不得。这样看来,他应该是可悲的。可是,若没有倾城,他可能终身只是个可养尊处优、巧取豪夺的北公爵,一个绝入不了二流的爵爷。因为他生来便拥有一切,虚幻的一切,这或许也就是让他扭曲一生的根源吧。

      唯有真正失去过,才会真正执着的追寻罢。

      我想不通为何有人在看过全篇后还能悻悻然的说:不过就是为了个馒头,值得这样么?

      我,无言以对。是啊。一个馒头,仅为了一个馒头,无欢便甘之如饴的成了一个既具悲剧性又附喜剧色彩的人物。

      敢问愚公尚能移山,哈姆雷特尚能大战风车,无欢他又为何不能为了一个承诺,为了一份信任而执着地追求一生呢?尽管其手段偏激,尽管其不得善终,其对承诺与信任的理解是扭曲的,尽管其至死都不曾得到他这一生的所求。

      可是,在这人世间又能数出多少有如无欢般至死执着之人呢?

      执着,并没有错。

      THE PROMISS——电影《无极》的英文名,我想应该是针对着无欢而言的罢。因为在无极的世界里恐怕就只有他才会对那样东西如此的渴求与执着罢。

      当所有人都在为倾城与光明及昆仑、昆仑与鬼狼之间或爱情或友情的煸然而动情时,又有多少人是在想着念着那袭入目刺眼沾满自己鲜血的白衣之人在海棠花树下温婉深邃地的轻轻笑着说“去去看他们”的无欢呢?只怕所有人对他的死都是恨得咬牙切齿,大快人心吧。

      情到浓时,情转薄。我一直认为无欢对倾城并无情。然,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又有多少人能抵挡得了倾城的绝代呢?无欢原来也还是被作为一着棋子牵扯在了满神所预言的命运之轮里。当光明被他所杀,昆仑被他所刺,无欢对着倾城说“如果不是因为我,你永远也感觉不到爱的滋味,虽然只有一瞬间,尽管他已经死了。”原来,远当倾城的心底还在犹豫,所有的观众还在猜测着倾城究竟是爱着光明还是爱着昆仑的时候,无欢他却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看得清楚,所以他才会在第二次抓住倾城后对着她说“你爱错人了。”爱既生成,覆水难收。难道就真能轻松的如肥泡剧中所演的那样一句“对不起,拜拜,我爱错人了。”草草了事?如果真能那样轻巧,那便就不叫作爱了。

      当那把先染着无欢的鲜血,后又血染昆仑的刀被无欢直直的飞向被绑在宝椅上的倾城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看到想像中血溅当场的倾城,取而代之的是绑着倾城的绳子断了,倾城走向已死的光明并抱着他痛哭“不要死,不要死,我们回家”。看到这里,我的心沉了。一个辗转在各个王侯间注定应漂泊一生没有家的女子,却在此刻对着一个已死的男人说回家,不用我说,藏在倾城心底的爱已很清晰明了的呈现在我们的眼前了吧?

      爱,只怕连无欢他自己也说不清他对倾城有着的究竟是爱还是恨罢。是不忍杀倾城?还是让倾城在感受到爱的滋味后再永远的失去会来的残忍?我,已无从考究。因为当无欢挣扎着从地上说出那袭话的同时,便白衣冉冉,鲜红欲滴的倒下,死了。只是,就算他还活着,我这个剧外之人又如何能说得清,道得明呢?

      如果说在看片过程中会有太多的笑声爆出的话,我只能说皆因无欢。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可又有多少人想过当我们这一笑的背后无欢他正试图尽力隐藏着什么呢?笑吧,被人笑尽之余,又有几人能真正揣测到他的内心呢?

      有人说无极剧情荒诞,可又有人说它感人;有人说它充其量不过是场用钱砸出的视觉盛宴,可我只能说隐藏在这场华丽背后的却是深深晦涩与复杂。

      观影过程中,好友在看到无欢一袭白衣时,轻轻对我说这个无欢还真像之前他所演的那个花无缺,我笑笑,没答。其实我很想说应该是那个花无缺被冠有了这个无欢太多的心理吧。因为曾听说他在演出那部近似客串性质的男一号时正值《无极》的紧张拍摄期间,我想或许也正因此才会在荧屏上出现那个既令万千女生尖叫又教万千众人砸砖的风云人物吧。

      纵观全片我只能说由谢霆锋所塑造的无欢这个人物形象太过丰满,鲜活。也许是因他彻底颠覆了他在现实生活中所一贯给人的太过深入人心的形象,所以,观众在看片过程中总会时不时的将无极里的那个无欢同他们心里那个谢霆锋相比较,也或许这才是笑声会起得频繁而轰烈的真正原因吧。

      一把双刃剑。就如同他本人就是矛盾的集合体一般。只是,这种角色上的转换又谈何容易呢?

      (作者语:其实我本是想写篇影评的,可最终竟只是拖拖拉拉的将其重述了一遍。也许在我心中正一直潜移默化的认为,断章取义的出笔断然是读不懂里面的那个无欢的吧。另:因目前为止只看过一遍,故文中影片对白仅凭作者记忆,可能稍有出入,敬请见谅。)写这东西快累了我两个下午,今天终于发上来了,飘过飘过~~

    January 13

    张靓影最新EP

    专辑:张靓颖--《Jane爱》

     
     
    专辑名称:Jane 爱
    歌手名称:張靚穎
    发行公司:华谊兄弟
    发行时间:
    2005年12月20日

    [专辑介绍]

      她只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儿,用感性的声音和细密的情感建筑起强大的内心世界,有异于同龄的成熟及坚韧。在那一场令她脱颖而出的赛事之前,她屡战屡败却愈挫超勇,她可以输,但不服输。——这是成长这么多年来,她已习惯的坚忍和倔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沿着直觉和信念去走,一年一年,一次一次,在不经意间,她的声音和过去带着她,穿越了千万的人群和不同内心的轨迹……

      ☉我学会了在想哭的時刻 嘴角倔強向上扬著。

      三岁时,她第一次听到让自己全身细胞扭动的音符,来自音乐的默契与感应仿佛与生俱来般。她没有钱请老师,就跟着卡带学,省下几天的饭钱买一张玛丽亚·凯莉的卡带,13元,成为了她的第一笔大开销。没有钱买walkman,她问同学借着听,自己留心备上电池。为了能唱好她最爱的英文歌,她一心要学好英文。努力唱歌努力赚取学习音乐的高昂费用。音乐,已经植进血液镶嵌进她的生命,任谁都无法剥离。

      她站在舞台上,往往不需要刻意的华服,一束追光打在她身上,安静地唱,从来无需花哨的修饰。但只要她开口唱,就会很耀眼,纵使费尽心思也难以掩盖,但这束光明暗调和得恰到好处,并不张扬。

      ⊙为真实的爱流泪 明白勇敢的滋味

      她笑起来很美,有一对深深的梨涡,而面对陌生人会莫名拘谨,面对镜头依然无措、紧张。但,哪一个才是真实的她?曾经舞台上那个神秘唯美、距离感强烈的,抑或是私下外向爱笑,喜欢和所有“凉粉”打成一片的张靓颖?事实上,她只是过于情绪化,你也许走运地遇上了开心的她,也许某一天,她心情不好,变得有些冷漠。很真实,还没有学会客套的招牌微笑,不晓得掩饰本真的情绪。

      ⊙确定了飞翔 就不再收回翅膀。

      这是张靓颖的第一张作品,承载了许多的爱与被爱。没有条条框框的风格设定,每一首歌都在唱她自己,词作丝丝入扣。她果然还是一样的自我、有主见及对自己的坚持,她拿自己喜欢的唱片到公司给制作团队听,告诉他们自己想做的东西,一首首认真地听制作团队找来的小样挑选,慢慢把她的喜欢传染给身边的人。

      这一次,华谊兄弟音乐的制作团队,给了她充分参与的空间和自由,甚至同意她自行修改作品。录音的工作几乎都在“抢”时间,常常在她结束其余工作的深夜,再赶回到录音室调整状态录唱。所幸,她的乐感、悟性和对音乐的理解能力非常强,制作人往往表述完意见,她便能马上达到要求。

      她十分完美主义,一首歌录制完成以后都要反复听上无数遍,不停地挖掘更多的可能性,第二天再见制作人的时候,又能提出很多修改的意见。录《逆时针》时,她因为无法习惯和忍受北京的气候,加之长时间的排练工作,嗓子哑了,却还是尽到所能唱到最好。结束以后听整首歌曲的回放,她却如何都要坚持等待状态恢复时重新录唱,无论她的时间再紧体力再透支,她不允许自己的音乐里出现一点点瑕疵。

      她依然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进棚录《To be loved》的感受,在空阔的录音棚里如何都找不到感觉,不懂怎样去表达歌曲,她也有过短暂的不适,制作人钟兴民一点点教会她面对话筒的距离和录制时的小窍门,她领悟之快,令在场的制作团队和见惯大牌录音场面的钟兴民都感叹不已。

      作为EP内的主打曲《光芒》,亦是靓颖内心的一个传递,词作写尽了她这段时间内心的波动和感触。轰轰烈烈的流言蜚语后,她保持沉默,用音乐作信念的支撑。《光芒》MV邀请到了台湾著名导演邝盛执镜,十二月的上海夜晚异常寒冷,她在没有暖气的房间内,与导演共同碰撞着即兴的表演火花,她是一个歌者,在冷清的后台孤独地准备着,为台前一瞬间的光芒绽放。文/陈舒

    我眼中的超女-我是凉粉?

    本来以为自己早已过了追星的心理年龄,但是没想到一个超级女生把我拉下了水。没能看到比赛全程确实有点遗憾,尽管如此还是有几个超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象。
     
    一个是长沙的郑靖雯,偶像型(当然任何时候都不排除审美观差异带来的意见向左),唱《永远的画面》那场,乍看神似梁咏琪,后来看到她淡出镜,依然闭月羞花,不过朋友打击我,说他在网上有看到她的素颜照,很丑,个人感觉有点夸大其词,虽然如此仍放弃面对现实,决定不看素颜照,让她在我心中永远清纯美丽。
     
    另一个是赵静怡,但是准确一点说是她的那首《我的左手旁边是你的右手》,后来看到了照片,立刻后悔。不过也不是她长的丑,大概是我审美要求太高,呵呵。此歌唱朋友间的离别,应该是原创,歌词感情真挚,而且表达贴切,很容易产生共鸣,所以很有感染力,同时意境很美,特别是那句
     
    “所有离别为了重逢的那天,眼泪藏在手心里面”可谓经典,朋友转身离开,木然回首,已是泪眼汪汪,但是坚强的你为了不让朋友看出你的伤心,强忍住泪水,挥手向他道别,人没有哭,但是手心在流泪,朋友看不到,自己却能感觉的到。加上赵静怡富有特色的颤音(或者飘音?),本来已很抒情的歌曲又增添了几分凄美动人,每次听到此处,就仿佛自己的心弦也被拨动,和她的颤音一起共振。
     
    第三个是周笔畅,唱工了得,而且别人的歌一旦到她的嘴里便转换成“笔式韵味”,别有一番个性魅力。本人甚至以为她翻唱的王菲的《闷》与原唱比不相上下,个有千秋。只是可惜她妈很漂亮,她却遗传了她爸的长相,因为可爱,人送外号“机器猫”,当一个女生的长相需要别人用可爱来形容时,暗地里是不是会感到悲哀呢?呵呵。她对音乐的理解和把握都是很强的,特别是她的音色比较“淳厚”,尤其假音很扎实,挺起来很舒服,因此特别适合唱抒情的慢歌。
     
    最后要提到的就是张靓影了。和人聊天,问我为什么喜欢她,我反问:有男人不喜欢她吗?其实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一个理由的,但是我仍然列举了喜欢她的理由,以示不是盲目追星:唱歌又好,身材又棒,性格我也很喜欢。她的性格嘛,我总结如下:有点忧郁,又有点冷漠,比较沉默,不太善言词,成熟懂事,但是有点封闭内敛。
     
    感触最深的是5进3那场采访妈妈们,意外的是这样一个外表光鲜亮丽看起来还有点害羞的女生竟生长在那样一个不幸的家庭,但是似乎又可以和她的性格很好的联系起来,忧郁,沉默,家庭屡遭不幸,怎么会高兴起来。成熟独立,当然,小小年纪就要支撑一个家境,人很容易早熟。有点冷漠,不合群,甚至有点孤芳自赏,一个是家庭环境的影响造成她很要强,另外一个唱歌这么好的人也会有点高出不胜寒吧。
     
    唱英文歌当然是她的看家本事,唱欧美的R&B,手到擒来,凭她炉火纯青的演唱技巧和标准清晰的英文吐字,闭上眼睛,确实有欧美R&B天后的风范。有人说她只会模仿,没有自己的风格,那请问你唱一句给我听听?对于一个这么年轻还是亚洲的女生,能模仿到这个程度已经是非常人能及,更何况她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不过话说回来,光靠R&B当然拼不过欧美,而且还有很多人接受不了外文歌,但是她神就神在中文歌特别是中文民歌也能唱的那么地道,真令人咋舌。特别是《浏阳河》唱的很多不能接受流行歌手的那些爸爸妈妈们也对她另眼相看。
     
    刚刚下了她新歌《光芒》的mv,简直认不出她了,极富成熟女人的味道,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漂亮和光彩照人,必须承认的师她素妆时脸真的很胖!所以不得不感叹化妆师的厉害。歌词感觉就是她自己的写照,特别是一句词:决定了飞翔,就不在收回翅膀。很欣赏这种对信仰的坚定和魄力。
     
    虽然我不算一个真正的凉粉,但是我会继续关注张靓影,她和李宇春,周笔畅等超女为大陆的艺能界打开了一片新的天地,让大陆也有了可以为之疯狂的本土偶像,他们具有其他地区所没有的无与伦比的亲和力,这也是她们成功的关键所在,虽然不知道他们以后会不会一直朝这条路走下去,也不清楚多年以后是不是像很多同行一样消声匿迹或被歌迷淡忘,但是他们风光的这几年让很多人有了喜欢的对象,让很多认的生活有了激情,让很多Fans疯狂了一把,在人生中留下了一段美好的会议,那就够了。